查看原文
其他

@同学们,接住这份暑期兼职干货→

暑期兼职是不少同学锻炼社会能力、实现经济自由的第一步。

“我”可以兼职吗?什么样的兼职合法合规?往下看↓



#暑期兼职知多少#  


什么是“兼职”?

“兼职”在法律概念中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计酬标准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目前,南京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

薪酬的结算周期、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且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

不满18岁可以“兼职”吗?

有些同学高考结束时,可能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这一年龄段的劳动者是法律规定中的“未成年工”,对此,法律给予了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具体内容可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如果还未满16周岁,那就是法律规定中的“童工”,除文艺、体育单位外,任何单位都不能招用你,兼职打工你就可以不用考虑啦。



欢乐暑假,安全一夏

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充实而美好的假期!



素材来源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葛塘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视频 | 高航、王立宇、杨敏、沈骥龙

编辑 | 陆心宇

发布 | 孔建东

审核 | 谢忠平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